男子想给物业找点麻烦 报假警自己被拘留并罚款
发布于:2018-03-06 浏览次数:422

龙湾一男子林某某报警称自己的车门被撬,车内一万元现金也不翼而飞。

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车门为敞开,且车身灰尘仆仆。经刑侦技术人员勘查,确认该车并无被撬痕迹。这便引起了民警的怀疑。民警再三追问,林某某仍坚称车门被撬,且丢失了一万元现金。民警将林某某带回派出所做详

细调查。
到达派出所后,林某某终于承认自己报的是假警,谎报假警的目的就是因为跟物业之前有点纠纷想给他们找点麻烦。目前,林某某因谎报警情被店埠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6日,并处罚款200元。

民警提示:谎报警情或骚扰警方,非法占用警力资源,对有限的警力是极大的浪费,会使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。对谎报警情和多次骚扰的,将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严肃处理。希望广大公

民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社会秩序。

报假警会受到什么处罚?

1、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,公安机关有权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。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,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,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1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2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3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2、对于故意报假警、报假案,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刑法》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?

按照有关规定,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:

1、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;

2、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;

3、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;

4、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我国《刑法》第243条规定,犯诬告陷害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,从重处罚。不是有意诬告,而是错告,或者检举失实的,不构成犯罪。